(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东土科技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于2025年2月19日至28日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3月10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3月10日,授予价格为15元/股,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533.33万份股票期权。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