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出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2月19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下午15:00在东莞市石排镇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其代表、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共690名股东参与,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8,720,022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7,843,272股,反对740,450股,弃权136,300股。本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