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垣、龚晓航、程林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公开谴责,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程林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和博士学位资格。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