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大华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大华所为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大华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大华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沟通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还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认为大华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满足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