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024号)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针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汇通能源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志刚和朱红辉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