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拟新设“联席总经理”职位,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在公司章程中增加联席总经理的相关条款,明确其法律地位和职责,如股东可以起诉联席总经理,公司不得与联席总经理以外的人订立重要业务管理合同,董事可以由联席总经理兼任等。
董事会职权中加入决定聘任或解聘联席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听取联席总经理的工作汇报,联席总经理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修改后的第六章标题为“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公司可以设联席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联席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列席董事会并参与讨论。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联席总经理被纳入相关会议的出席和列席人员名单。
本次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