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朱永明、赵虎林、余黎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