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就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黄孝伟、盛建平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0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于晓霞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0人,代表股份81,034,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59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0,384,205股(99.1976%),反对604,480股(0.7460%),弃权45,760股(0.0565%)。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亦同步公布。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