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上报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舆情信息采集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重要舆情信息,跟踪股价变动,评估风险并上报董事会秘书。各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及时通报舆情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公司应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化险为夷。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及时调查、沟通媒体、加强投资者沟通、发布澄清公告,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私自公开或泄露,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法处理。相关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