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朱春华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6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375,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中,同意票占比均超过99.7%,反对票和弃权票比例较低。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