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包钢股份舆情管理办法)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包钢股份舆情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涵盖舆情定义、组织体系、处理原则、分类及报告流程、处理措施及责任追究。
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不实信息、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信息披露事件。公司成立舆情管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决策、对外宣传、信息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监测、收集、研判、处置舆情。
处理原则强调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交流、信息披露及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一般舆情则灵活处理。
公司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对舆情处理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处分。股东、关联方及媒体若损害公司声誉或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