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鲁恒升舆情管理制度)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定义舆情为涉及公司的负面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设立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的分析、处理和对外信息发布。证券部负责日常舆情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其他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报告舆情情况。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和系统化原则。舆情信息需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并根据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应主动自查并发布澄清公告,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公司内部人员及相关方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处罚。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