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皖通高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和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分别发布了召开通知和会议资料。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7日下午14:30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汪小文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A股股东15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7,137,960股;H股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2,065,437股;网络投票股东1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02,239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支付现金购买安徽省阜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安徽省泗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2. 投资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