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并于2025年2月12日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14:30在北京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十层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229,125,504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3名,代表股份6,446,043股。中小投资者共825人,代表股份6,447,543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杜欣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34,748,306股,反对399,121股,弃权424,120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624,302股,反对399,121股,弃权424,120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