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2月26日1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209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A股同意票数451,779,853,占比98.0025%;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刘建国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得票数3,003,960,858,占比99.622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71名,代表股份3,015,343,878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07%。会议由董事长史彦勇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