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绍朋))
本人吴绍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过去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