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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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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广东鸿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

广东鸿图于2023年6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2023年8月共向15名特定对象发行133,333,33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粤科资本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2月28日;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已于2024年2月28日上市流通。

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664,649,23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1,705,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粤科资本,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253,333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6.301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9059%。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规定,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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