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亲属。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披露审核意见。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未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分配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