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研究考核标准、制定薪酬制度与标准、管理长期激励计划等。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业绩,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3天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并对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