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及ESG工作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督促公司落实可持续发展方针政策;就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及ESG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指导并监督检查ESG工作;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决策程序方面,公司管理层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议事规则包括不定期召开会议,委员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