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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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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处置大连房产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拟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处置大连市西岗区一处房产,建筑面积215.32平方米,评估备案值为259.25万元,初始挂牌价格拟定为259.25万元。董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 关于制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改革的议案:原资产管理部变更为资本运营中心,原人力资源部变更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4.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议案: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5.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莘县项目土地回收的议案:莘县自规局拟以765万元回收莘县项目用地,并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董事会认为此举可减少土地使用税支出,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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