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适合市场环境变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薪酬政策,审查董事及高管的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薪酬政策的透明度和合理性。委员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工作组,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筹备会议。委员会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