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说明)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5.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 公司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或已获得股东大会认可。
-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
-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 公司近三年未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特此说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