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12个月,期间可滚动使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向招商银行吴江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12.48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公司资金账户。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多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涉及多家银行,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及工商银行。各产品类型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从800万元到5,000万元不等,预期年化收益率在1.30%-3.30%之间,所有产品均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相应收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招商银行业务回单。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