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旨在规范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与决算、利润分配、资本变动等重大事项。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会议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涵盖会议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并投票,每位股东每股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明确了提案、表决、计票、监票等程序,以及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和信息披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