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腾景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腾景科技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收益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截至核查时,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顺利结项。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理财产品,且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腾景科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运作情况,建立台账管理,并接受内审部、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监督与检查。上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2月19日,腾景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