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制度定义了“舆情”,包括负面媒体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影响投资价值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事件信息,并将其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公司成立了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决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信息上报等。舆情信息采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会议决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调查事件真相、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公司强调保密义务,对违反者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