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东土科技(股票代码:300353)发布了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自查表。根据自查表,公司在合规性方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过去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对于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外籍员工、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激励名单已由监事会核实。
激励计划方面,累计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有效期不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涵盖目的、对象、数量、价格、条件、程序、调整方法、会计处理、变更终止等内容;绩效考核指标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且指标设定科学合理;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年,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每期可行权比例不超过50%。
监事会确认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