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选聘(含续聘、解聘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办法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评价、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批准。评价要素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续聘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年。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无法按时披露审计报告等。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对选聘文件妥善保存至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