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天然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所律师进行了核查。
2023年1月17日,皖天然气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9名激励对象,共计2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原因是相关人员发生工作调动、离职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30.30万股。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提交回购注销申请,后续将依法办理减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需继续履行减资及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