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信托-千帆18号单一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合同)
西藏信托-千帆18号单一资金信托由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设立,信托登记平台产品编码为【ZXD202411040000000055】。信托资金上限为10亿元,初始期限36个月。信托财产通过投资委托人指定的私募基金间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可转债等,闲置资金仅可用于投资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募货币市场基金或存放银行存款。
信托利益分配在赎回信托单位或最后一个信托利益分配日进行,扣除应付未付信托税费、信托费用和其他费用后支付。信托设立前的尽职调查由委托人负责,委托人承担尽职调查风险。受托人仅提供账户管理、清算分配等辅助性事务,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
主要风险包括政策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提前终止或延期风险、项目风险、现状分配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托财产无法变现风险、投资私募基金风险、估值风险、税费增加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产品风险等级为R5-高风险,适合C5-进取型及以上风险承受能力的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