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毓恬冠佳: 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核查依据包括《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战略配售投资者包括:1) 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毓恬冠佳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君享1号资管计划),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认购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2) 广东广祺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祺柒号和南方资产均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君享1号资管计划已完成备案,广祺柒号和南方资产均承诺以自有资金参与配售,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本次配售不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战略配售协议及承诺函均已签署,内容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毓恬冠佳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