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前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信息,后者为其他舆情。
公司设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和决策舆情处理工作,包括启动和终止处理程序、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及信息上报等。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管理,借助监测系统收集、分析舆情,跟踪股价变动,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各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对于重大舆情,公司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通过官方渠道澄清事实,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依法披露前不被泄露或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