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柳迪))
柳迪作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声明人保证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柳迪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柳迪确认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候选人郑重承诺,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