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7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 初步磋商时,采取保密措施并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
- 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材料,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
- 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号、2025-005号)。
- 编制了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文件。
- 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 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