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70.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2024年9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INOFINE PTE. LTD.收购INOFINE CHEMICALS SDN BHD 80%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交割。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上述交易涉及标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企业均属于电子化学品相关行业,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特此说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