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14:55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会议由董事长周炳松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9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06,812,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929%。其中,现场出席5人,持有101,669,678股;网络投票84人,持有5,142,780股。中小投资者85人,持有9,142,780股。表决结果为同意106,794,558股,反对13,600股,弃权4,300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124,880股,反对13,600股,弃权4,300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