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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宝 丽: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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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受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于1月16日和2月8日发布通知。会议在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公司会议厅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23,502,724股;网络投票股东489人,代表股份73,409,079股。总计500人参与,代表股份196,911,803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 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3) 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各议案均获高比例赞成票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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