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核查意见。监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等。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且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控人家属。激励对象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不会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实施该激励计划有助于完善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