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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 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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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主要内容包括:

  1. 丁闵认购资金来源及其确定性:丁闵认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丁闵及其近亲属积累的自有资金约4,890万元,麒麟新能等控制企业的资金支持,以及非关联自然人楼希提供的不超过2亿元保底借款。楼希资金实力雄厚,持有多个企业股份。

  2. 筹资进展及还款安排:麒麟新能与丁闵签署《借款意向协议》,提供不低于4亿元借款;楼希出具《借款意向函》,提供不超过2亿元借款。丁闵后续还款来源包括分红所得、个人薪酬及自有资金。

  3. 照明板块业务情况:2024年照明板块业务收入110,117.97万元,同比下降8.60%,净利润-1,835.06万元,同比下降126.21%。主要原因是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成本上升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

  4. 新能源板块业务:2023年和2024年新能源业务实际业绩基本符合预期,标的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公司已建成投运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41兆瓦,拥有在建及拟建项目装机容量463.1兆瓦,已取得项目建设指标300兆瓦。公司成为多个增量配电网项目的业主,业务发展迅速。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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