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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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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设证券部及董事会秘书韩奋吉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邮箱等。

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规定,董事会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需过半数董事同意并通过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保中小股东参与权利。若不进行现金分红,需专项说明原因并披露。

股东投票机制方面,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权等措施,保障中小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单独计票,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并允许特定主体公开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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