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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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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涉及多项承诺。控股股东上海玉素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且在特定条件下延长锁定期限。实际控制人吴军、吴宏洋、吴雨洋及其亲属吴朋、李筱茗同样承诺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并在特定情况下延长锁定期。其他股东如上海崧毓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也承诺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公司还承诺不存在欺诈发行,并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当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依次通过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等方式稳定股价。此外,公司承诺在业绩下滑时延长股份锁定期,并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还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承诺现金分红优先,并确保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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