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修订))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不超过五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至少过半数,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等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处保存十年。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