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梅花生物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在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委托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常利斌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参加会议,委托监事刘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刘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强制参与情形;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况。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