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受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2. 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余额展期暨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1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175,9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0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2人,持有2,955,100股;网络投票股东209人,持有29,220,827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通过。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