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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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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1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于2025年2月10日下午14:45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吕海涛未出席,由董事肖家河主持。

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持有545,186,754股,占总股本35.9563%;网络投票股东243名,持有11,030,157股,占总股本0.727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穆柏军获547,699,005票(98.4686%),黄黎黎获547,443,094票(98.4226%),均当选为非独立董事。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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