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接受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已累计回购1,420,000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公司说明,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