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涉及三起案件:
案件一:控股子公司广西北流市金科美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北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协议纠纷,涉案金额约3.9亿元。北流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已提起上诉,案件尚未审理完结,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
案件二:控股子公司贵阳花溪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贵州金科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涉案金额约13.27亿元。上海仲裁委裁决支持申请人部分请求,包括支付借款本金9.54亿元、出资款0.4亿元、款项3.8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等。第二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人有权优先受偿不超过14.35亿元的款项。
案件三:控股子公司郴州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约3.7亿元。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郴州弘景未按时缴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驳回对长沙金科的连带责任赔偿请求,一审判决已生效。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并持续关注案件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