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此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1月18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庄君新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421,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635%。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各议案均获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