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滕州市城镇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鲁 0481民初 1205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滕州市城镇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双方于2021年5月签订《原瑞达焦化厂土地污染修复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62,580,000元。项目于2021年8月13日开工,2022年9月17日完工。2024年2月6日,地块移出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清单。被告委托审计单位对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审计金额为62,255,109.66元。根据合同,被告应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7%,即60,387,456.37元,但至今仅支付39,439,328.94元,尚欠20,948,127.43元未支付。
诉讼请求包括: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20,948,127.43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